德国发布新文化财产法律草案
来源:中国文化报
时间:2015-09-21 13:41:01
9月15日,德国文化与媒体部在其网站上发布了新的文化财产法草案。草案旨在遏制非法文物进入德国以及“国家重要文化遗产”出口。
9月15日,德国文化与媒体部在其网站上发布了新的文化财产法草案。草案旨在遏制非法文物进入德国以及“国家重要文化遗产”出口。草案规定,创作时间超过70年、价值超过30万欧元的艺术品出口需要申请许可证,包括出口欧盟国家;被视为“国家重要文化遗产”的艺术品将不被授予许可证。
此前,该草案有关艺术品出口的限制规定曾引起艺术家、收藏家和交易商的争论。早些时候公布的草案版本是把现存于德国境内、创作时间超50年且价值逾15万欧元的所有艺术品归类为“国家重要文化遗产”,这批作品计划离境必须申请出口许可,而在国家博物馆内的所有作品均被归为此类。
有专家认为,倘若草案获得通过,德国艺术品市场乃至整个文化界都将遭遇不小的冲击。7月12日,德国新表现主义代表艺术家乔治·巴塞利兹索回了所有长期或永久借给德国美术馆的作品,以此表达对文化与媒体部计划缩紧文化财产保护的反对。艺术家里希特也表示,如果草案正式通过,他将把所有作品“撤出美术馆,并放到市场上卖个精光”。
在最新公布的法律草案中,德国文化与媒体部不仅提高了限制出口作品的年限和价值,而且规定在世艺术家的作品只有在征得艺术家的同意之后才能被归为“国家重要文化遗产”。该草案将于近期进入第二轮审议,于2016年进行议会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