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非:乡村的消失意味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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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16 09:32:27
格非在活动现场格非:乡村的消失意味着什么?中国艺术报记者 何瑞涓实习记者 王琼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程中蕴含着非常严重的价值观...
格非在活动现场
格非:乡村的消失意味着什么?
中国艺术报记者 何瑞涓
实习记者 王琼
“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程中蕴含着非常严重的价值观的对立,包括传统与现代的对立、文化与自然的对立、科学与宗教的对立等等。我认为,在这所有的对立背后隐藏着一个最大的问题,即城市与乡村的对立。”近日,在山西汾阳贾樟柯艺术中心举办的“吕梁文学季”系列文学活动中,清华大学教授、著名作家格非聚焦城乡文明的交替、城市化进程中的问题、当代作家的“返乡书写”等重要命题,作了一场名为《乡村的消失意味着什么》的讲座。
城市与乡村的“恩怨”
乡村文明消失了吗?
为什么中国的作家今天还在书写乡村?
面对“城市”这个新生儿,作家的态度是怎样的?
格非认为,要回答这一系列问题,必须回到城乡文明的起点,厘清城市与乡村的概念。他举例,在西方有一种非常著名的说法,上帝创造了乡村,而人创造了城市。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乡村是一种“原生物”,它伴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自然而然地出现,并完全依附于自然;城市则不同,它克服了自然中不适宜人类生存的条件、限制,是人类用工具、技术为自己打造出来的“理想家园”,可它的产生也带来了新的问题,诸如个体之间的冷漠、种种顽固的“城市病”。
选择城市还是乡村,一直是世界文学关注的主题。格非指出,西方现代化的进程中伴随着一拨又一拨对城市的批判、反省与抵抗。美国作家艾默生认为,大都市在人类社会中的出现是一个巨大的阴谋,英国作家托马斯·哈代将伦敦描写成一个由400万个头颅和800万只眼睛组合起来的怪物,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这样描写城市里的人:“他们从彼此身旁匆匆走过,好像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共同的地方,好像他们彼此毫不相干。”城市在作家的笔下变成了人类失去目标的象征,它聚集的是一群漫无目的、缺乏交流、没有个性的人。
那么,有没有作家、艺术家对城市表示欢迎呢?美国诗人惠特曼认为,城市蕴含着巨大的希望、自然的活力,并为此写下一首题为《一路摇摆过布鲁克林渡口》的城市赞歌;中国现当代文学史上,也不乏对城市的出现表示惊奇、赞叹和期许的名篇。
格非认为,无论批判还是赞美城市,都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它给我们提供了两种不同的视角。一种是向前看的视角,让我们通过城市看向未来;另一种是向后看的视角,让我们追溯乡村的历史、了解人类的过往。“今天的中国人也是这样。一方面,我们觉得乡村记忆很美好,一方面我们又对城市优渥的条件、复杂的文化充满期待。正是这种对未来的展望、对过去的回望,这种既迎合又抗拒、批判、反省的双重视角所包含的矛盾,催生了现代思想和现代话语,为文学、哲学、艺术的巨大变革提供了不竭的动力。”
城市化与“失重感”
一谈到中国的城市化,我们自然会想到上海,想到西方文化意义上的“现代大都会”。
可是,在中国3000年的文明史上,在中国文化的内部,难道中国人就没有发展出自己的城市观吗?
从宋代、元代到明清时期,中国的城市是怎样发展的?
格非梳理了中国古代城市化的几个特点:它是缓慢的、渐进的,从来就没有产生城市与乡村的直接对立;中国古代对城市的设想,是严格按照乡村的模式来推进的,城市里有大量的城市森林、园林,它是对乡村生活的模仿;在城市里,乡村的伦理高于城市的伦理,很多人在城里当了官、当了宰相,退休之后还是要回到乡村里去。也就是说,在中国古代,城市的价值系统是按照乡村的模型建立起来的。“我们今天讲乡土文学,但在中国现代以前,漫长的文化史里有乡土文学吗?那时的中国没有乡土文学,因为它没有形成城市和乡村的对立,城与乡是相互包含、彼此交通的。《红楼梦》是城市文学吗?是乡村文学吗?它可以来去自由。”
格非指出,直到西方意义上的现代都市在中国出现,才刺激了中国人去寻找乡村:“对于今天社会飞速发展、剧烈变革的感受,我想使用一个文学化的表达,那是一种失重感。就好比大家都会坐的电梯,突然下降就会造成失重感,造成人的眩晕。举一个例子,现在银行里坐着等号的,绝大多数是老人,年轻人都在手机上解决了。这个事造成了社会不同层次、不同年龄的群体,多多少少会产生某种不适应,产生一种因快速发展造成的失重感。”
这种失重感,更深层次地表现在文化心理上。格非认为,在中国传统文化里,集体、族群永远比个人重要,对乡村人来说,最大的恐惧是“绝户”,是一个姓氏、家族的中断。正因如此,《赵氏孤儿》里,一群人为了将孤儿保留下来,不惜付出生命的代价。而在当代社会,“原子化”的个人出现了,一个人可以不结婚,可以不用管祖先和姓氏的继承,只要打发自己的一生就足够了。这种观念一方面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产物,另一方面使我们的生活变得“很轻”。“随之变轻的还有文学。我们读马烽先生的作品,会觉得他的作品沉甸甸的,反观今天大量年轻人所写的穿越小说、消费主义小说,它们只承担个人的情感,不承担历史、民族和社会的使命。我并不反对文明现代化的进程,只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必须思考,为什么今天的写作会变得那么个人化?那么轻?”
从乡村出发的写作
如何用文学的方式记录或对抗这种失重感?格非举例,余华早期的短篇小说《十八岁出门远行》讲述了一个少年离家远行的故事:“家是什么?是余华所生活的那个乡、那个镇。什么叫做远行?远行是面向一个未来的、敞开的世界。余华在小说里描述,落日时分,公路如同海浪一般向远方伸展。由此他建立起了一个基本的起点,去乡、出门了,封闭的乡村生活被打破了,一个孩子要离开自己的故土。随后这个孩子在公路上看到了一辆车,很兴奋,但他发现车头的方向却是朝着故乡的。”
格非认为,这个故事正契合了“乡村消失”的主题,一方面,我们的目光探向未来,另一方面,我们在远行的途中惴惴不安。当代的很多文学、艺术作品都在对这个主题进行回应:贾樟柯的电影《小武》中,主人公在乡镇的小路上闲逛,身上穿着香港电影里的衣服,喇叭里播放着港台流行歌曲,小镇里出现了非常多的空间性的因素,象征着城市文明已经横切过来;路遥《平凡的世界》,写的不再是《十八岁出门远行》里的时代,而是到了上世纪90年代,故事里的兄弟俩一直在城市和乡村里穿梭,进城的时候用乡村的眼睛来打量城市,回乡的时候又用城市的眼光来打量乡村。
“路遥提出了什么问题?千百年来,中国人的伦理价值只有一个载体,那就是乡村。我们对生活的情感、态度全部依附在乡村之上。如果说今天乡村文明在解体、城市文明在兴起,那么城市到底靠什么立足?未来的城市、生活在城市里的人,怎么建立自己的价值系统?”格非指出,路遥在提出问题的同时,也给出了一个温暖的答案,他希望将中国乡村里那些美好的东西,比如自然淳朴的人性、人与人之间真切的关心在城市里延续下去,作为将来城市发展重要的伦理基石。从这个意义上讲,路遥的写作正是建立在对城乡文明的思考之上,他写的是乡村,面向的却是未来,实现了一种城市与乡村之间的互相观照。
对于当代文学的未来走向,格非认为,作家、艺术家必须在路遥提出的问题上继续往前思考。他说,一个作家写作最重要的目的就是回应时代所提出的问题、用作品与时代对话,今天的学术研究,通过“从乡村出发的写作”来探讨城乡的问题、艺术的问题,是一个非常伟大、非常重要的开端。
来源:中国艺术报
城市与乡村的“恩怨”
乡村文明消失了吗?
为什么中国的作家今天还在书写乡村?
面对“城市”这个新生儿,作家的态度是怎样的?
格非认为,要回答这一系列问题,必须回到城乡文明的起点,厘清城市与乡村的概念。他举例,在西方有一种非常著名的说法,上帝创造了乡村,而人创造了城市。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乡村是一种“原生物”,它伴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自然而然地出现,并完全依附于自然;城市则不同,它克服了自然中不适宜人类生存的条件、限制,是人类用工具、技术为自己打造出来的“理想家园”,可它的产生也带来了新的问题,诸如个体之间的冷漠、种种顽固的“城市病”。
选择城市还是乡村,一直是世界文学关注的主题。格非指出,西方现代化的进程中伴随着一拨又一拨对城市的批判、反省与抵抗。美国作家艾默生认为,大都市在人类社会中的出现是一个巨大的阴谋,英国作家托马斯·哈代将伦敦描写成一个由400万个头颅和800万只眼睛组合起来的怪物,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这样描写城市里的人:“他们从彼此身旁匆匆走过,好像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共同的地方,好像他们彼此毫不相干。”城市在作家的笔下变成了人类失去目标的象征,它聚集的是一群漫无目的、缺乏交流、没有个性的人。
那么,有没有作家、艺术家对城市表示欢迎呢?美国诗人惠特曼认为,城市蕴含着巨大的希望、自然的活力,并为此写下一首题为《一路摇摆过布鲁克林渡口》的城市赞歌;中国现当代文学史上,也不乏对城市的出现表示惊奇、赞叹和期许的名篇。
格非认为,无论批判还是赞美城市,都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它给我们提供了两种不同的视角。一种是向前看的视角,让我们通过城市看向未来;另一种是向后看的视角,让我们追溯乡村的历史、了解人类的过往。“今天的中国人也是这样。一方面,我们觉得乡村记忆很美好,一方面我们又对城市优渥的条件、复杂的文化充满期待。正是这种对未来的展望、对过去的回望,这种既迎合又抗拒、批判、反省的双重视角所包含的矛盾,催生了现代思想和现代话语,为文学、哲学、艺术的巨大变革提供了不竭的动力。”
城市化与“失重感”
一谈到中国的城市化,我们自然会想到上海,想到西方文化意义上的“现代大都会”。
可是,在中国3000年的文明史上,在中国文化的内部,难道中国人就没有发展出自己的城市观吗?
从宋代、元代到明清时期,中国的城市是怎样发展的?
格非梳理了中国古代城市化的几个特点:它是缓慢的、渐进的,从来就没有产生城市与乡村的直接对立;中国古代对城市的设想,是严格按照乡村的模式来推进的,城市里有大量的城市森林、园林,它是对乡村生活的模仿;在城市里,乡村的伦理高于城市的伦理,很多人在城里当了官、当了宰相,退休之后还是要回到乡村里去。也就是说,在中国古代,城市的价值系统是按照乡村的模型建立起来的。“我们今天讲乡土文学,但在中国现代以前,漫长的文化史里有乡土文学吗?那时的中国没有乡土文学,因为它没有形成城市和乡村的对立,城与乡是相互包含、彼此交通的。《红楼梦》是城市文学吗?是乡村文学吗?它可以来去自由。”
格非指出,直到西方意义上的现代都市在中国出现,才刺激了中国人去寻找乡村:“对于今天社会飞速发展、剧烈变革的感受,我想使用一个文学化的表达,那是一种失重感。就好比大家都会坐的电梯,突然下降就会造成失重感,造成人的眩晕。举一个例子,现在银行里坐着等号的,绝大多数是老人,年轻人都在手机上解决了。这个事造成了社会不同层次、不同年龄的群体,多多少少会产生某种不适应,产生一种因快速发展造成的失重感。”
这种失重感,更深层次地表现在文化心理上。格非认为,在中国传统文化里,集体、族群永远比个人重要,对乡村人来说,最大的恐惧是“绝户”,是一个姓氏、家族的中断。正因如此,《赵氏孤儿》里,一群人为了将孤儿保留下来,不惜付出生命的代价。而在当代社会,“原子化”的个人出现了,一个人可以不结婚,可以不用管祖先和姓氏的继承,只要打发自己的一生就足够了。这种观念一方面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产物,另一方面使我们的生活变得“很轻”。“随之变轻的还有文学。我们读马烽先生的作品,会觉得他的作品沉甸甸的,反观今天大量年轻人所写的穿越小说、消费主义小说,它们只承担个人的情感,不承担历史、民族和社会的使命。我并不反对文明现代化的进程,只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必须思考,为什么今天的写作会变得那么个人化?那么轻?”
从乡村出发的写作
如何用文学的方式记录或对抗这种失重感?格非举例,余华早期的短篇小说《十八岁出门远行》讲述了一个少年离家远行的故事:“家是什么?是余华所生活的那个乡、那个镇。什么叫做远行?远行是面向一个未来的、敞开的世界。余华在小说里描述,落日时分,公路如同海浪一般向远方伸展。由此他建立起了一个基本的起点,去乡、出门了,封闭的乡村生活被打破了,一个孩子要离开自己的故土。随后这个孩子在公路上看到了一辆车,很兴奋,但他发现车头的方向却是朝着故乡的。”
格非认为,这个故事正契合了“乡村消失”的主题,一方面,我们的目光探向未来,另一方面,我们在远行的途中惴惴不安。当代的很多文学、艺术作品都在对这个主题进行回应:贾樟柯的电影《小武》中,主人公在乡镇的小路上闲逛,身上穿着香港电影里的衣服,喇叭里播放着港台流行歌曲,小镇里出现了非常多的空间性的因素,象征着城市文明已经横切过来;路遥《平凡的世界》,写的不再是《十八岁出门远行》里的时代,而是到了上世纪90年代,故事里的兄弟俩一直在城市和乡村里穿梭,进城的时候用乡村的眼睛来打量城市,回乡的时候又用城市的眼光来打量乡村。
“路遥提出了什么问题?千百年来,中国人的伦理价值只有一个载体,那就是乡村。我们对生活的情感、态度全部依附在乡村之上。如果说今天乡村文明在解体、城市文明在兴起,那么城市到底靠什么立足?未来的城市、生活在城市里的人,怎么建立自己的价值系统?”格非指出,路遥在提出问题的同时,也给出了一个温暖的答案,他希望将中国乡村里那些美好的东西,比如自然淳朴的人性、人与人之间真切的关心在城市里延续下去,作为将来城市发展重要的伦理基石。从这个意义上讲,路遥的写作正是建立在对城乡文明的思考之上,他写的是乡村,面向的却是未来,实现了一种城市与乡村之间的互相观照。
对于当代文学的未来走向,格非认为,作家、艺术家必须在路遥提出的问题上继续往前思考。他说,一个作家写作最重要的目的就是回应时代所提出的问题、用作品与时代对话,今天的学术研究,通过“从乡村出发的写作”来探讨城乡的问题、艺术的问题,是一个非常伟大、非常重要的开端。
来源:中国艺术报